新闻通气会现场(央广网发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供图)

央广网贵州9月15日消息(记者周娴 见习记者张翼晶)近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明确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备案、实名制大数据监管、工资专户制度、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等10项制度措施,提前指导、预警监测和全过程监管相结合,从制度上、监管中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薪资。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出台《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旨在结合贵州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构建全面系统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体系,大力推进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维护好在贵州省务工的农民工群体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

《实施意见》提出,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市县年度综合考核、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平安贵州建设考核等内容。同时,突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双考核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对省劳动用工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力度,鼓励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劳资专管员派遣。各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全部在建工程项目纳入实名制管理,并将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或者施工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项目纳入省劳动用工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对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的在建项目依托平台进行台账式监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

同时,贵州还将强化培训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要求各地各部门组织行业主管、项目主管以及相关用工单位等,开展《实施意见》的学习培训,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实施意见》中的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效实施。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方胜表示,下一步,贵州将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落实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