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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

2019-09-10 10:18:00来源:贵阳日报

  9月9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即日起,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根据通知,在取消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方面,缴存职工家庭在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在降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统一商品房(期房、现房)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标准,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在调整贷款年限认定标准方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照主贷人可贷年限进行计算。

  据悉,我市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将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更好地满足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记者彭刚刚)

编辑: 郑皓月

贵阳市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

9月9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即日起,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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