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31日,贵州全省法院共受理“两卡”犯罪案件1429件2963人,审结1195件2119人,涉案总金额22.93亿元。其中,一审受理案件1358件2758人,审结1137件1984人;二审受理案件71件205人,审结58件135人,贵州全省法院开展“断卡”专项行动成绩斐然。

记者了解到,一审审结的案件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4件431人;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案件28件4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6件48人;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件63件13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771件1207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44件117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1件1人。二审审结的案件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3件82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件4人;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件1件2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0件40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3件7人。

已判决的2119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161人,判处的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5年;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1812人,判处拘役的18人;判处缓刑的128人;判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1万元,判处罚金人民币1611.67万元。(记者 何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