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央广网发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供图)

央广网贵州11月27日消息(记者周娴 通讯员张涛)记者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抓好野外作业安全防范工作,全力保障野外一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抓好自然资源行业领域野外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确保野外一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灾害惨痛教训,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担当,凝聚“我要安全”的发展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通知》明确,突出野外作业特殊性,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抓好项目监管:抓好抓牢抓实抓细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调查,地理国情调查,耕地质量调查,地质调查,地质勘查,测绘,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地灾治理等项目的源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整治自然资源调查、地理国情调查、耕地质量调查、地勘、测绘、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地灾治理等项目招投标和实施过程中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问题。做好风险研判:根据气象预警预测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将风险研判结果及时传达到野外作业项目的承担单位,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在外出作业前,详细研判工作区气象条件、地形地貌特征、作业内容、交通运输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拟订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开展野外生存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全面了解工作区的自然地理、人文环境、作业内容,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评估,对可能出现的雷、电、雨、雪、凝冻天气、毒虫叮咬、森林火灾、迷路等情况,针对性组织野外生存安全培训。完善防护措施:及时做好工作提示,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配强配齐安全防护设备,落实防护措施。外出前,检查并维护设备,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严禁在暴雨、暴雪、凝冻、大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作业;外出时,做好车辆、乘船等交通安全,严禁疲劳驾驶,严禁乘坐超员船只;作业中,严格按照相关作业规程规范使用和操作设备,注意防火、防毒、防电、防滑、防爆、防坠物,严禁单人野外作业。

《通知》强调,要加强信息传递,建立有效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动态掌握项目进展,对自然资源调查、地理国情调查、耕地质量调查、地质调查、地质勘查、测绘、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地灾治理等重点项目,尤其是位于偏远地区的项目,督促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完善单位与作业人员之间每日“登记+报告”的双向联络机制。一旦发生野外作业人员无法联系或收到作业人员的险情事故报告时,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立即上报,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