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贵州博方民族药业开发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发票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通过虚假注册黔南州惠水县星岭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操控贵州旺禾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上述两家合作社为其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295份,金额2509.60万元,其中281份发票被用于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232.83万元,并通过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249.03万元。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贵州博方民族药业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445.3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虚开发票、虚假申报等手段非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在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持续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

编辑:杨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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